财务管理在办事处财会核算中心统一指导下,按照财会中心规章制度,结合社区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刘口社区、刘口工贸发展公司经济上独立核算,财务上各负其责,资金、帐表实行财会中心“双代管”。 二、社区、公司库存流动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开支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三、各项小型工程发包结算必须做到有合同、有预算、有验收、有决算、有审计报告、报销单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驻村干部、理财代表、主管人签字方为有效,严格杜绝滥用工、滥支出。 四、超过5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先申报经办事处主管财会领导审批后方可纳入支出计划。 五、办公用品、保洁工具、生产资料购置由各线申报后行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办公用品每个办公室一年不得超过1000元。 六、招待费、工作餐、党群活动开支先申报后开支,不得招待香烟和高档酒水,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降低开支成本。 七、实行民主理财,一季度公榜一次,年终向支部或群众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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