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准则 |
文章来源于:刘口社区居委会 发布时间: 2013/1/12 |
为了明确干部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实现奖罚分明,特制订此干部工作准则,望各位认真遵守。 一、认真执行按时上下班,春冬(上午8点,下午5点),夏秋(上午7:30,下午6:30),有事履行请假报告审批程序。 二、主动抓好份内工作,协助抓好中心工作和配合工作,所抓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奖励主要责任人1000元,次要责任人500元,获得办事处先进的奖励主要负责人800元,次要责任人400元,所抓工作受到办事处通报批评和排列倒数后三名的罚主要责任人1000元,次要责任人500元。 三、敢于坚持原则,不踩群众尾巴,勇于斗争歪风邪气,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一线情况,迅速化解矛盾,廉洁自律,不随意接受吃请,不违反原则表态办事,严禁以权谋私和徇私枉法。 四、招待遵守申请报告审批程序,不合乎程序和先斩后奏的一律视为私人行为不得报销,招待餐不得使用香烟,中午不得饮酒,严禁过量饮酒后工作,严禁酒后驾车。 五、团结共事,统分结合,中心工作、配角工作要尽心尽责,主动抓事,主动办事,不乱发议论,反对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反对拉帮结派,搞小团体。 六、坚持民主办事原则,大事大非民主决策,日常工作有商有量,相互沟通,互通情报,工作有考勤,会议有记录,会上有布置,会后有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