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流程 |
文章来源于:刘口社区居委会 发布时间: 2013/3/15 |
一、《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 (一)所需材料:1、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2、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两次或以上婚史,但均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还应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3、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夫妻,还应提供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任选一种即可) 1、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亲属或村计生专干代办。 3、网上申请(登录“湖北人口网”→点击“阳光计生场景式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 二、《生育证》办理 (一)所需材料:《仙桃市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片2张(小2寸);属重新组合家庭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复印件,若丧偶或子女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证明)。 (二)办理程序(任选一种即可) 1、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登录“湖北人口网”→点击“阳光计生场景式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一)所需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二寸合影相片一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二)办理程序(任选一种即可) 1、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亲属或村计生专干代办。 3、网上申请(登录“湖北人口网”→点击“阳光计生场景式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一)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已婚的)2、《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二)办理程序(任选一种即可) 1、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亲属或村计生专干代办。 3、网上申请(登录“湖北人口网”→点击“阳光计生场景式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