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1、在市综治委和辖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切实做好本社区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2、每月和重大节假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每季组织一次重点检查,重大节日复检一次,责任到人,验收到户,确保安全。 4、每次检查的结果向民警公布,对好、坏分别给予30元至50元的奖励或处罚。
刘口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 2、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3、对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4、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5、班子成员将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给予大会通报。 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度 1、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与沙嘴办事处党工委的决定。 2、负责全办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报办事处党工委。 4、负责全办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文件、承办会议等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辖区内各市直单位、村(社区)、办直有关单位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6、负责全办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7、负责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各村(社区)和市直、办直各单位组织实施预案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督促和检查全办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 9、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10、负责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中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11、负责收集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信息及对应急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和通报工作,并对重要的紧急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办事处党工委。 12、负责督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与上级部门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进行联络和协作。 13、负责应急值班工作。 14、负责承办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报送制度 1、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情况,建立信息员队伍。 2、加强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各单位以日报告、零报告的形式报送情况,对于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报送。 3、保持与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组织编制、修改、评审突发重大事件总应急预案。 2、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建立并完善应急储备档案库。 4、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五、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分析、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应急领导小组。 3、协调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专家组调整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安全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 6、重大事件结束后,协调各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宣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向社会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意识。 3、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对各应急机构领导、信息报告员、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公文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2、应急办所有公文应当归档,确保公文资料的齐全、完整。 3、档案管理人员要将归档的文件、资料,认真分类、编号、登记、存放,妥善保管。 4、有关保密方面的文件和材料,除承办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可按规定查阅外,未经领导批示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查阅。一经发现保密文件和保密材料遗失,要立即查找并报告领导,对失职人员视情节追究责任。 5、凡查阅档案文件者,须严格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持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经领导批示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档案文件保密、安全。
帮教安置工作制度
1、接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2、督促社区帮教小组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统一的回归人员登记表,强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无缝衔接。 4、帮助社区建立帮教档案,组织社区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回归人员进行管理。 5、每半年对回归人员情况进行回访、分析。 6、对回归人员情况做好记录,及时掌握其动向,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1、接收制度。中心接到市矫正办通知后及时对矫正对象办理登记、入矫手续。 2、矫正个案制度。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实施分类、分阶段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心理矫正方法。 3、汇报思想行为制度。矫正对象必须定期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社区矫正办公室汇报思想和行为。 4、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或活动。 5、公益劳动制度。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须定期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 6、外出请销假制度。矫正对象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办理外出证明,返回时要报告交销假。 7、考核和奖惩制度。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每月者考核、公示,将结果登记归档,报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奖惩的依据。 8、解矫制度。矫正期满未重新犯罪的,司法所在期满前一个月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批准后予对宣告。 9、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矫正对象正式档案,一人一档,记录日常教育情况。解矫后将档案移交市社区矫正办公室。 10、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不严格管理,弄虚作假、造成脱管、漏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人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1、依法对矫正对象实行监督管理,教育改造,执行剩余刑期和缓刑考验期。 2、根据矫正对象犯罪情节和个人表现制定矫正对象个案。 3、根据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形势、道德规范等日常教育及记载,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群众性教育活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自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考核管理和参加集体公益劳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行为汇报工作的心理咨询与矫正工作。 4、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走访、座谈,了解社区群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价,做好帮扶工作。 5、负责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解矫、日常考核奖惩工作,并提出有关行政、司法奖惩建议。 6、负责对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拟判处非监禁刑、制定减刑、假释审前社会调查。 7、负责矫正对象外出经商务工、迁居和临时外出的审批工作。 8、做好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9、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困难帮扶和就业培训、指导和安置工作。 10、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癖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作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监督辖区单位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社区消防工作制度
一、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服务中心、消防督导队、巡查队、义务(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具体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社区消防安全形势、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制定社区消防规章制度、研究消防工作措施及火灾隐患整改办法。 三、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周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车道。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结合阶段性消防工作,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器材,每季度保养一次,随时维护、更新、补充损坏、丢失的器材,确保其完整好用。 五、与社区居民签订《居民防火公约》,与社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指导其落实。 六、在社区主要出入口,居民活动场所等部位设置消防宣传栏、黑板报,每月更新内容;在居民楼道、消防车道、公共消防设施等关系公共安全的部位设置消防警示牌;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传单,做到每户居民家庭一份。 七、每季度组织社区居民参观消防站,暑假、寒假期间各组织一次少年儿童参观消防站。 八、社区消防督导队、巡查队、义务队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针对社区居民、儿童组织的安全培训、讲座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率应达到90%;针对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九、制定灭火救灾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十、设立专门信箱、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服务。 十一、组织消防值班,辖区火灾发生火灾后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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