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党支部书记权力目录 |
文章来源于:刘口社区居委会 发布时间: 2013/5/20 |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书记有以下权力: (1)促进村居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 (2)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和主持党建工作,保证上级决议、决定和本村各项工作的落实。 (3)抓好村级各种组织建设。认真抓好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经济合作组织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这些配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指导他们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村级工作的强大合力。 (4)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5)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为群众做好服务。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 |